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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知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函以,鼓勵所屬人員將國民旅遊卡運用於藝文產業消費,請參閱附件。

為倡導公務人員從事正當休閒活動,維護身心健康並培養人文氣息,請鼓勵所屬人員依「行政院與所屬中央及地方各機關公務人員休假改進措施」第5點規定,將國民旅遊卡運用於藝文產業消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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