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3學年度高餐大附中第3號第1次公告(南排灣語教支人員聘任)
113學年度本土語文(南排灣語)教學支援工作人員甄選簡章 (第1次公告) 壹、依據「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及幼兒園原住民族語師資培育及聘用辦法」辦理。 貳、甄選類別、名額、聘期及待遇: 一、甄選類別及名額:南排灣語支援教師1名,每週上課節數預計1節(星期三上午)。 二、聘任期間自113年8月30日至114年6月30日止。 三、教學支援工作人員待遇,依規定鐘點費為計支標準,並依實際授課節數合計支給。 參、公告方式: 一、自113年7月15日(星期一)起張貼於本校網站首頁/公佈欄 (網址:http://nkhhs.kmhjh.kh.edu.tw/bin/home.php)。請自行下載簡章及報名表件。 二、同日起公告於本土教育資源網站(網址http://enews.kh.edu.tw/local/script1/index.asp)及教學支援人員人才庫平臺(網址https://hr.k12ea.gov.tw/ssta/Home/ssta)。 三、聯絡電話:教務處07-8060705#111、112。 肆、應甄資格: 一、報考基本條件: (一)具有中華民國國籍者。 (二)無「教師法」第14條第1項各款及「教育人員任用條例」第31條、第33條規定之情事。 (三)大陸地區人民經許可進入台灣地區,在台灣地區設籍已滿10年者。 二、應甄教師資格:除上述基本資格外,應甄者須符合教育部頒「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及幼兒園客語師資培育資格及聘用辦法」、「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及幼兒園原住民族語師資培育及聘用辦法」規定。 伍、報名日期、地點: 一、報名時間:自113年7月19日(星期五)上午09:00-10:00,逾時不受理。 二、報名地點:本校教務處(高雄市小港區松和路40號)。 三、報名方式:限本人親自或委託報名(須附委託書),不受理通訊報名。 陸、報名手續: 一、填寫報名表(請分別自行黏妥最近3個月內正面半身脫帽二吋相片及身分證正反面影印本)。 二、繳驗下列各項證件:(正、影本各乙份,正本驗畢發還、影本以A4紙張依序裝訂成冊備查,經審查相關證件合格者,始得參加甄試)。 (一)國民身分證(影本黏貼於甄選證即可)。 (二)資格證明文件:語文能力認證證書、本土語言教學支援人員認證合格證書或其他與應甄資格有關之證件。 (三)學、經歷證件(最高學歷學校畢業證書及其他與教師資格有關之證件,凡持國外學歷證件者,應為教育部認可之學校,並檢附中文譯本及經駐外單位驗證屬實之證明,否則不予受理)。 (四)男性繳驗退伍令或免服兵役證明者(無則免)。 (五)其他與教學有關證件及優良事蹟證明文件。 (六)警察刑事犯罪紀錄證明(報名時若申請不及,得於錄取報到時補件)。 (七)個人簡歷1份。 三、繳交切結書。 柒、甄選方式及內容: 一、甄選日期:113年7月19日(星期五)上午10:30。 二、甄選時間:上午10:20前持身分證至本校教務處報到,10:30進行甄試。逾時未到視為棄權。 三、甄選地點:考場於報到時公布,依甄選證號次依序進行甄試。 四、甄選項目及比例: (一)資格審查(佔總成績40%): 1、審查內容:合格證書、學經歷、資歷、專業證照等。 2、由口試委員進行書面審查。 (二)口試(佔總成績60%): 1、口試內容:教育理念、班級經營理念、教學實務及專業知能等。 2、時間為4-6分鐘。(視報名人數多寡予以增減) 五、甄選成績總平均分數未達80分者不予錄取。 捌、錄取公告及聘用: 一、放榜:錄取人員名單於113年7月19日(星期五)下午16時前在本校網站及本土教育資源網站公布。 二、報到: (一)錄取者請於113年7月22日(星期一)中午12時前持身分證、證書等證件正本至本校教務處辦理報到(驗畢歸還),逾時未報到者視同放棄,由備取人員依序遞補。 (二)備取人員候用期限至114年6月30日止。 (三)錄取人員如事後經發現有不適任教師之情事者、學經歷偽造、變造或不符基本資格者,得隨時解聘並依法處理。 玖、附則: 一、甄選日期如遇天災等不可抗力因素影響,必須延期時,順延日以本校網頁公告日為準,本校不另通知。 二、政風檢舉電話及信箱:電話(07)8060705#161。 ![]() ![]() 瀏覽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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