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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8年暑假舉辦『烏干達及泰北志工服務學習』活動

一、本活動依據國立華南高級商業職業學校優質化計劃辦理。

二、參加人員一律自費,依據教育部中部辦公室99年5月7日教中(三)字第0990569364號函解釋,本案參加人員公假出國,由各服務學校本於權責自行核處。

三、本活動榮獲教育部服務學習示範性計劃競賽『特優獎』,歷屆服務內容及當地人文風情介紹,請參考「百合志工團」網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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