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4年教育部推動數位學習績優徵選計畫
二、本計畫共徵選以下5類別: (一)績優數位學習推動辦公室:各數位學習推動辦公室限報名1件。 (二)績優中小學學校:由數位學習推動辦公室辦理初選,依學校數比例薦送報名,每30校薦送1名為原則,國立國中小學逕送承辦單位報名。 (三)績優中小學人員:由各數位學習推動辦公室辦理初選,依學校數比例薦送報名,每30校薦送1名為原則,國立國中小學人員逕送承辦單位報名。 (四)績優領航教師:由各數位學習推動辦公室辦理初選並薦送,薦送名額以領航教師總數每5人薦送1人為原則。 (五)優良教案:下設「自主學習組」、「PBL(專題導向學習Project-Based Learning)學習組」及「新科技組」,參選團隊(人員)請逕送承辦單位報名。 (六)收件期間:114年7月7日至114年7月18日。 三、各類別徵選名額、徵選資料、日程、審查標準及獎勵方式等規定請詳閱附件,或至本方案網站最新消息處查詢(網址:https://pads.moe.edu.tw/)。 四、聯絡資訊:國立臺中教育大學(推動中小學數位學習精進方案總計畫辦公室),電話:(04)2369-6497,Email:asdl@mail.ntcu.edu.tw。 ![]() ![]() 瀏覽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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