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師長,大家好:
轉知下列事項務請配合辧理。
主旨:請本校現職人員填寫「擬任(現職)人員未在中國大陸設有戶籍、領用中國大陸護照、身分證、定居證或居住證具結書」,並於114年3月10日(星期一)下班前送交人事室,俾利辦理後續陳報國教署事宜。
說明:
- 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14年2月27日臺教國署人字第1140019287號函、第1140019364號函、第1140019371號函及第1140020139號函辦理。
- 上開國教署函轉陸委會來文,請本校現職所有受聘僱人員(含編制外人員)填寫前揭具結書(具結人兩處均請簽名),並於114年3月10日(星期一)下班前送交人事室,俾利辦理後續陳報國教署彙送具結事宜。
- 除公務人員外,旨揭具結書中「職務所列官等職等」一項,得免填寫。
- 上開「擬任(現職)人員未在中國大陸設有戶籍、領用中國大陸護照、身分證、定居證或居住證具結書」如附件。
- 請填寫具結書簽名後送人事室,或直接洽本室填具。
- 檢附具結書、國教署來函各1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