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知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函以,配合教育部實施「拉近公私立學校學雜費差距及其配套措施方案」,有關113學年度第1學期受理同仁申請子女教育補助事宜。
★旨揭拉近方案定額減免私立大專學生學雜費,如同仁有就讀私校大專的子女,請詳閱此內容。
主旨: 為配合教育部實施「拉近公私立學校學雜費差距及其配套措施方案」,有關113學年度第1學期受理同仁申請子女教育補助事宜,請查照轉知所屬配合辦理。
說明:
★結論: 綜上,子女就讀「私立大專校院」: 鑑於本校補助私立大學子女教育補助費額度(3.58萬元)、私立五專後兩年子女教育補助費額度(2.8萬元),較上開教育部補助私校定額補助款(1.75萬)為高,辦理方式建議如下:
(1) 若拿到私立大專校院註冊繳費單(已扣除1.75萬元),請暫時不要繳費,先行聯絡子女就讀大學收費單位改製繳費單(不扣除1.75萬元)繳費後,再檢具收據向本校申請子女教育補助費。 (2) 若已繳費完畢(註冊繳費單已扣除1.75萬元),請向子女就讀學校繳回1.75萬元,取得收據,於申請本校子女教育補助額度(3.58萬元或2.8萬元)時,附上已繳費完畢單據及繳回1.75萬元收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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