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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雄市政府教育局「113年語文競賽試辦本土語文讀者劇場競賽計畫」

一、依據教育部「113年全國語文競賽試辦本土語文讀者劇場競賽計畫」辦理。
二、各校參加競賽時,各語言各組以1隊為限。競賽員113學年度與112學年度須為同一教育階段,且113學年度競賽員須由學校進行本土語文課程同一班級學生組成。高中學生組由高一本土語文修課時同一班級學生組隊。如果該班人數不足5人,可就其班級人數參加。
三、旨揭競賽語別分為閩南語、客語及原住民族語(分21語種);組別分為國小學生、國中學生及高中學生三組;參賽隊伍人數,閩南語、客語每隊5至8人,原住民族語每隊2至8人。
四、競賽員不可同時參加113年本市語文競賽各語各項目,各競賽員不得跨語言、跨項、跨組報名,違者取消本競賽資格。曾獲得111-112年本競賽決賽該語言該項該組特優,不得再參加該語言該項該組之競賽,違者其競賽成績以0分計算。
五、本市規劃辦理方式臚列如次:
(一)報名程序
1、線上報名:請於113年5月27日(星期一)至6月7日(星期五),至本市語文競賽初賽網站(網址:http://lang.kh.edu.tw/first)線上登錄競賽員報名資料。
2、列印報名表:所有競賽員報名資料填妥後,於系統列印讀者劇場競賽報名表,須由學校承辦人、主任、校長逐級核章。
3、填妥文本並簽署參賽作品授權書、智慧財產切結書。
4、簽署錄影錄音授權書:須由競賽員法定代理人或監護人簽署「錄影錄音授權書」。5、上傳報名表件:以上程序均完成後,請於113年6月7日(星期五)前,將競賽員報名表、文本、參賽作品授權書、智慧財產切結書及錄影錄音授權書掃描後上傳至報名網站(檔名請以【學校名稱─報名表】、【學校名稱─文本】、【學校名稱─參賽作品授權書】、【學校名稱─智慧財產切結書】及【學校名稱─錄影錄音授權書】命名),逾時不予受理。
(二)初選
1、若該語言該項目隊伍報名超過15隊(16隊以上),先進行初賽(影片評選)。報名隊數15隊以下逕參加複賽。
2、公告初選名單:6月11日(星期二)公告於高雄市語文競賽初賽網站(http://lang.kh.edu.tw/first)。
3、初選影片上傳:請於6月21日(星期五)下午4時前將影片上傳至https://reurl.cc/OMADDr,逾期不予受理。相關競賽注意事項及影片規格詳洽競賽計畫。
4、初評結果公告:7月12日(星期五)公告於高雄市語文競賽市賽網站(http://lang.kh.edu.tw/final/) 。
(三)複賽
1、競賽日期:113年9月14日(星期六)。
2、競賽地點:高雄市苓雅區中正國民小學。
3、抽籤及領隊會議:113年8月27日(星期二)上午9時於新甲國小舉行。
4、競賽方式:比賽進行時,競賽員請攜帶文本上臺。國小學生組和國中學生組3至4分鐘,高中學生組4至5分鐘。最後,由評判委員就其表述內容以該組語別向競賽員依序提問,一問一答。評判針對每一位競賽員提問後,由競賽員在45秒內進行回答。每隊總問答時間視各隊人數而定。
六、競賽計畫內容倘有相關疑義,請聯繫本局社教科吳貞姉老師(電話:07-7995678分機30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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