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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辦理「113年度教學卓越獎高級中等學校組初選作業」案

一、依據「教育部教學卓越獎評選及獎勵要點」辦理。
二、旨案計畫辦理時程如下:
(一)繳交初選資料:113年2月23日(星期五)前。
(二)網路公告教學現場觀察名單:113年3月8日(星期五)前。
(三)教學現場觀察期程:113年3月11日(星期一)至3月22日(星期五)。
(四)初選方案發表及評審會議:113年4月17日(星期三)。
(五)網路公告初審通過名單:113年4月18日(星期四)。
(六)薦送名單參加複選:113年4月19日(星期五)前。
三、請欲申請旨案之學校於113年2月23日(星期五)前將初選資料,以限時掛號逕寄國立員林高級家事商業職業學校教務處(51045彰化縣員林市中正路56號),並於3日內去電確認。
四、如已申請各縣(市)政府辦理「教學卓越獎高級中等學校組初選審查」之學校,應避免重複提送同一計畫。
五、如有任何相關疑義,請逕洽國立員林高級家事商業職業學校王姿分主任、實研組組長(電話04-8320260分機210、217;或撥專線04-8366009)。
六、檢附旨揭實施計畫1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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