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函轉行政院有關「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第2條第3項規定應行公告調整、增減之「毒品之分級及品項」部分分級及品項,業於112年1月17日公告修正,並自即日生效

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112年2月2日臺教學(五)字第1120009004號函辦理。
二、檢附修正「毒品之分級及品項」部分分級及品項1份,刪除第二級毒品第146款,修正第三級毒品第67款,新增第三級毒品第346、347款2項及第四級毒品先驅原料第39款,詳如附件。
三、請學校協助加強宣導,避免學生好奇誤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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