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知內政部役政署宣導-自(112)年1月1日起【民國93年次(含以前)出生尚未履行兵役義務役男出境應經核准】!
說明: 一、中華民國男子依法皆有服兵役之義務,依「兵役法施行法」第48條及「役男出境處理辦法」第4條規定,役齡男子尚未履行兵役義務者出境 應經核准。自(112)年1月1日起,民國93年次出生男子已達法定兵役年齡具役男身分,如尚未履行兵役義務者,出國應經核准(附件1.)。 二、明年寒假將要來臨,且適逢春節等連續假期,內政部役政署呼籲93年次(含以前)出生的男子,如要出境(出國),應經事先申請核准。 三、相關申請規定,請查閱內政部役政署網頁/主題單元(附件2.): https://www.nca.gov.tw/ (一)「役男線上申請短期出境」:例如申請四個月內之觀光旅遊、論文發表、工讀。 https://www.ris.gov.tw/departure/app/Departure/main (二)「出境就學役男專區」:例如各學制畢業生,欲申請至國外學校唸書。 https://www.nca.gov.tw/chaspx/menulist.aspx?web=231 瀏覽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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