函轉行政院消費者保護處製作消保教育影片「新成年人消 費-抉擇/負責篇」1支,請貴校協助宣導及推廣運用,請 查照。
一、依據教育部111年9月5日臺教授青字第1110000246號函辦 理。 二、為因應民法成年年齡將於明(112)年下修至18歲,及防範一 頁式廣告詐騙,行政院消費者保護處製作旨揭影片。 三、旨揭影片置放於行政院消費者保護會(https://cpc.ey. gov.tw/)/教育宣導/消保電影院/消保處專區中,並同步 置於YouTube頻道中,網址為:https://www.youtube.com /channel/UCcK56bRxDJgzHBeRZjcQZFg/featured。 四、檢附原函1份。 瀏覽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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