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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屆【我的未來我作主】校園防制毒品暨霸凌微電影競賽活動徵件

一、 辦理目的:
校園安全議題日趨重要,新型態毒品包裝多樣化,校園霸凌事件頻傳,為使學生能對校園
安全議題有更進一步的了解,教育部特辦理「我的未來我作主」校園防制毒品暨霸凌微電影競
賽活動推廣計畫,以「防制毒品、防制霸凌」為主題,使學生了解毒品濫用之危害及霸凌自我
省思和覺察,進而遠離毒品、拒絕霸凌,營造友善學習校園。
為免學生因好奇心、受同儕鼓動或其他因素,在未正確認識毒品及得知毒品危害前,因誤
用毒品而造成令人遺憾且無可挽救之悲劇;另在校園內、外所發生之霸凌行為,使被霸凌者處
於具有敵意或不友善環境,產生精神上、生理上或財產上之損害而影響正常學習活動。
本活動鼓勵學生以自主、活潑及生動的正面態度拍攝「我的未來我作主」微電影,透過學
生的用心與巧思,團結同儕的力量一起向毒品、霸凌說不,既具教育的意義,更能達到讓學生
自動自發,互相協助提醒的正面效果,讓「學生成為最佳的反毒、反霸凌代言人」,既能使學
生瞭解毒品之危害、霸凌的影響及省思,瞭解以同理心友愛他人,共創「愛與關懷」的友善學
習環境,能達到宣導防制毒品、防制霸凌的正面效果。
二、 辦理單位:
主辦單位:教育部
承辦單位:國立雲林科技大學
執行單位:國立雲林科技大學
三、 報名資格:
(一) 中華民國在學學生:須檢附我國在學證明文件。
(二) 國際生:須檢附我國在學證明文件及居留證證明文件。
(三) 報名團隊人數以1-10 人為限。
四、 參賽組別:
(一) 專科以上學生組
(二) 高級中等學生組
(三) 國民中小學學生組
五、 競賽主題:
(一) 防制毒品微電影
(二) 防制霸凌微電影
六、 參賽影片規格:
(一) 影片主題:
1. 「防制毒品」:以「新世代反毒策略」及防制學生藥物濫用內涵為主,例如防
制新興毒品懶人包(毒品偽裝辨識、覺察求助訊息及我的未來我作主)。
2. 「防制霸凌」:以防制校園霸凌議題為發想,例如校園反霸凌懶人包(霸凌行為
種類、霸凌行為法律責任、覺察求助訊息,呈現防制校園霸凌及友善校園之理
念)
(二) 影片類型:劇情類及非劇情類(含動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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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影片長度:全長7 分鐘以內。
(四) 影片規格:影音格式為avi、mov、mp4、mpg 等格式儲存;影片解析度為1920*1080
(HD 畫質1080p)(含)以上。
(五) 須於影片中或YouTube 資訊欄註明:片名、工作人員名單或受訪者名單、引用之影片、
音樂、圖文資料出處等相關資訊。
(六) 不得運用非經授權或有版權之影片、音樂、圖文資料等,若經檢舉或經主辦單位查出
侵權,依規定立即取消參賽或得獎資格。
(七) 須附上中文或中、英文對照字幕;未上字幕者,視為規格不符。
(八) 競賽之影片僅限投稿一個影片主題(僅能擇一主題報名),不能將相同影片投稿兩種
影片主題,但同一主題之參賽團隊則不限制投稿數量。
(九) 同一影片皆不得重複投稿參加,例如已獲得國內外獎項之作品,或該作品正參與其他
之競賽,均不得參賽。由營利、非營利單位或由其他政府部門出資或使用其相關補助
經費製作之影片(包括自製、委製、外製),亦不得報名參賽。(備註:團隊須填寫「附
件四」資料確認書。)
(十) 避免反宣傳及置入性行銷。
(十一) 不得有模擬吸食、使用毒品、暴力色情或違反法令及善良風俗之內容。
(十二) 學生須包含導演、製片、編劇、攝影、燈光、剪輯、美術設計、電影原創音樂、
動作設計、動畫設計、聲音、主要演員(主、配角)等角色,指導老師僅能為協助
指導之角色。
(十三) 國民中小學學生組則可由指導老師協同學生參與導演、製片、編劇、攝影、燈
光、剪輯、美術設計、電影原創音樂、動作設計、聲音、主要演員(主、配角)等
角色。
(十四) 相關指導老師協同或指導報名團隊之判別標準,將由評審團進行專業判定是否有
違規之情事。
七、 報名須知:
(一) 本競賽免報名費用。報名者即表明認可本徵件須知之所有約定條款;本須知之解釋權
歸主辦單位所有。
(二) 影片報名方式及流程徵件截止時間:自徵件須知公告日起至111 年6 月8 日(星期
三)下午3 時止完成網路報名。
(三) 網路報名流程:
1. 徵件截止時間:自徵件須知公告日起至111 年6 月8 日(星期三)下午3 時止完
成網路報名。
2. 影片需自行上傳至YouTube 網站(需設定為「非公開」),取得影片連結網址。
〔上傳截止時間同徵件截止時間:111 年6 月8 日(星期三)下午3 時前〕,超
過報名截止時間概不受理。
3. 111 年6 月8 日(星期三)下午3 時前,進入【我的未來我作主】網站:
www.antidrug.tw 網路報名系統,填寫報名資料。
4. 上傳相關資料
□個人資料提供同意書(請事先下載簽名後,拍照或掃描成圖片檔上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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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團隊全員之我國在學證明(學生證正反面證明圖檔、國際學生則另附居留證證
明文件)
(四) 影片資格經辦公室審核後,若有缺件及待補正之事實,請於通知後72 小時內補件完
成,否則將不予補件並取消參賽資格。
(五) 入圍團隊提醒事項:
如獲入圍,執行單位將於111 年8 月3 日(星期三)下午2 時以電話及E-MAIL 同步
通知,入圍團隊須於111 年8 月10 日(星期三)前,以掛號或快遞郵寄資料至640 雲
林縣斗六市大學路三段123 號【國立雲林科技大學/校發中心/我的未來我作主微電
影專案小組收】(以郵戳為憑)。
若未依期限繳交資料之入圍團隊,視同放棄入圍資格。需繳交資料如下:
□著作財產權授權同意書(代表人須親筆簽名並蓋章)
□資料確認書(代表人須親筆簽名並蓋章)
□國民中小學學生組得獎獎金代領三方同意書(有獎金代領需求之團隊須提供)
□完整影片,檔案名稱為「第五屆我的未來我作主/片名/參賽者(代表人)姓名」,
影片長度7 分鐘以內,影音格式為avi、mov、mp4、mpg,影片解析度為1920*1080
(HD 畫質1080p)(含)以上,並燒錄於光碟中。
□15 秒影片精華(須於片頭放置片名,並燒錄於光碟中。)
□團體照1 張(JPG 檔,檔案大小500K 以上,5M 以內,並燒錄於光碟中。)
□劇照5 張(JPG 檔,檔案大小500K 以上,5M 以內,並燒錄於光碟中。)
(六) 報名團隊須保證所填寫之相關報名資料正確、無造假,學生(含國際生)應提供我國在
學證明及居留證證明文件,供主辦單位確認資格,並受到中華民國「個人資料保護法」
及相關法令規定之保護及約束;如有不實,將取消參賽資格。
(七) 報名團隊未能於時間內繳交資料視為放棄資格,繳交之資料恕不歸還,請自行保留原
始檔案。
八、 評審方式:
審査方式:評審依據主題精神與內容50%、創意表現40%以及拍攝與後製10%。專
科以上學生組、高級中等學生組、國民中小學學生組,擇優遴選兩組影片主題共34 組作品
得獎,並於「我的未來我作主」網站及我的未來我作主微電影粉絲專頁公告得獎名單。
九、 獎勵:
(一) 兩主題三類組各設金牌1 名,獎金如下說明:
專科以上學生組: 獎金15 萬元,獎座(盃)1 座,獎狀依團隊人數1 人1 張(10
人為限)。
高級中等學生組: 獎金15 萬元,獎座(盃)1 座,獎狀依團隊人數1 人1 張(10
人為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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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民中小學學生組: 獎金8 萬元,獎座(盃)1 座,獎狀依團隊人數1 人1 張(10
人為限)。
(二) 兩主題三類組各設銀牌1 名,獎金如下說明:
專科以上學生組: 獎金8 萬元,獎座(盃)1 座,獎狀依團隊人數1 人1 張(10
人為限)。
高級中等學生組: 獎金8 萬元,獎座(盃)1 座,獎狀依團隊人數1 人1 張(10
人為限)。
國民中小學學生組: 獎金5 萬元,獎座(盃)1 座,獎狀依團隊人數1 人1 張(10
人為限)。
(三) 兩主題三類組各設銅牌1 名,獎金如下說明:
專科以上學生組:獎金3 萬元,獎座(盃)1 座,獎狀依團隊人數1 人1 張(10
人為限)。
高級中等學生組:獎金3 萬元,獎座(盃)1 座,獎狀依團隊人數1 人1 張(10
人為限)。
國民中小學學生組:獎金2 萬元,獎座(盃)1 座,獎狀依團隊人數1 人1 張(10
人為限)。
(四) 兩主題另設國際學生評審特別獎2 名,獎金8 萬元,將由評審討論決定獎項內
涵,獎座(盃)1 座,獎狀依團隊人數1 人1 張(10 人為限)。
(若報名國際學生評審特別獎之團隊者,境外學生須佔1/2(含)以上。)
(五) 兩主題不分組評審特別獎計6 名,獎金1 萬元,將由評審討論決定獎項內涵,
獎座(盃)1 座,獎狀依團隊人數1 人1 張(10 人為限)。
(六) 獲頒不分組評審特別獎之團隊將不於典禮上進行上台頒獎儀式。
(七) 得獎團隊如有列指導老師協助,可頒發指導老師感謝狀。
(八) 得獎作品於評審結果公布後,如涉獎金發給,亦以報名表之參賽作者(或團隊代
表人)為獎金課稅之納稅義務人,獎金將依所得稅法規定預先扣繳所得稅(所得
稅扣繳比例:中華民國(本國)人士10%;非本國(外籍)人士20%)與二代健保2.11%
補充保費等費用。
*以上相關預先扣繳所得稅僅供參考,請依所得稅法規定為準。
(九) 國民中小學學生組的參賽團隊若決議由指導老師代領獎金,請填寫得獎獎金代
領三方同意書(附件五)並來信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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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 若參賽作品素質未達得獎標準,各獎項得從缺之,獎金亦配合增刪獎項流用。
(十一) 得獎團隊獎金將於兩階段發放,分別於:1.參加頒獎典禮後及2.參加得獎影
片精修教學工作坊並完成精修影片後,各領取50%獎金。
十、 活動辦理時程表:
(一) 111 年1 月~111 年6 月辦理簡章公告及徵件宣導。
(二) 徵件截止時間:111 年6 月8 日(星期三)下午3 時。
(三) 公布得獎名單:預計111 年8 月3 日(星期三)下午2 時。(以主辦單位公告
時間為主)
(四) 預計於111 年9 月17 日(星期六)舉行頒獎典禮,辦理成果展示及公布得獎名
單。(以主辦單位公告時間為主)
(五) 得獎影片精修教學工作坊
辦理得獎影片精修教學工作坊,得獎作品精修再製,得獎團隊必須擇一場次參加
得獎影片精修教學工作坊。
場次一、10 月1 日(星期六)地點:元培醫事科技大學。
場次二、10 月2 日(星期日)地點:國立高雄科技大學。
(以主辦單位公告時間、地點為主)
十一、 入圍作品(包括得獎作品)宣傳活動:
(一) 將於教育部防制學生藥物濫用資源網、防制校園霸凌專區及臉書粉絲專頁、我的
未來我作主微電影競賽官方網站及臉書我的未來我作主微電影粉絲專頁等教育
部媒體平臺與各級學校公開播映。
(二) 將於111 年9 月17 日(星期六)頒獎典禮,邀請得獎團隊於影片展區進行說明或
座談,視得獎團隊之需求可適時邀請學校老師或教官從旁協助。
十二、 得獎影片精修教學工作坊:
本競賽得獎作品於頒獎典禮後,得獎團隊必須擇一場次參加得獎影片精修教學工作
坊,該工作坊將邀請藥物濫用防制、學務輔導專家、國內導演、配樂、剪輯等專家親自
授課,並提供實務的諮詢與指導,參加之團隊需產出精修影片(金、銀、銅得獎團隊需精
修並產出30 秒、1 分鐘、3 分鐘及完整版影片共4 支影片,評審特別獎得獎團隊需精修
完整版影片1 支)。透過課程讓學生們實際操作,可以更加瞭解影片製作的同時將藥物濫
用或霸凌議題結合至作品中,最後經微調完成之成果作品作為後續宣導使用,工作坊分
2 場次,工作團隊將至第1 場次北部場—元培醫事科技大學以及第2 場次南部場—國立
高雄科技大學辦理得獎影片精修教學工作坊,每場次各1 天。學生無需繳交教學費、教
材費,另交通、膳費由主辦及承辦單位負責支應。
十三、 未得獎之影片參賽隊伍可優先參加微電影得獎影片精修教學工作坊。
十四、 影片授權及相關規範,依著作財產權授權同意書辦理。
十五、 影片宣傳內容、方法與使用等權利:
為擴大影片宣傳效益,入圍(包含獲獎)團隊須自公告入圍日起5 年內不限次數、不
限地域,無償授權主辦單位(包括所屬機關)或主辦單位授權之第三方良善且公益性運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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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廣其作品,包括公開上映、公開演出及公開播送於廣播電視、平面媒體、網際網路與巡
迴公開放映並進行活動宣傳。
十六、 附則
(一) 本須知如有未盡事宜,主辦單位得隨時補充。詳情請留意我的未來我作主網站:
www.antidrug.tw 及微電影粉絲專頁「我的未來我作主微電影競賽」。
(二) 若有任何疑問,請洽詢「我的未來我作主」徵件小組。
承辦人聯絡方式:
沈詠潔 小姐
鄭詩樺 小姐
李沅沂 小姐
(05)5342601 分機22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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