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5學年度「人權達人給想法」實施計畫
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補助直轄市縣(市)政府精進國民中學及國民小學教師教學專業與課程品質作業要點」辦理。 二、參加對象與人數:採申請聯盟共同講座宣講方式,錄取學校暨本市國民中學及國民小學教師。 三、申請方式:115學年度共辦理4場次,於115年5月開放學校申請,申請期限至6月30日(星期二)截止(郵戳為憑),有意願申請之學校可填寫紙本申請單,或與本分團專任輔導員聯繫,由本分團依學校規模、區域均衡及申請順序等條件研議,錄取宣講學校,錄取名單於8月底發公文公告。 四、辦理內容:時間、地點及課程代碼詳見實施計畫。 五、准予參加研習教師公假登記,課務自理。 六、聯絡人:本分團專任輔導員,聯絡電話:(07)3590116#2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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