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國教署函轉行政院自中華民國114年9月24日修正公布之「資通安全管理法」,並自114年12月1日施行,請查照。

說明: 一、依教育部114年12月12日臺教資通字第1140127093號函轉行政院院臺安字第1141033966B號函辦理。 二、請至數位發展部資通安全署網站查閱(路徑:資安法規專區/資通安全管理法修法專區)。

瀏覽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