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屆教育部臺灣台語及臺灣客語文學獎
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14年10月8日臺教國署原字第1140101209A號函辦理。 二、為提升文學獎之參與人數,並加強本土語文教育之推廣,請貴局(府)惠於協助宣傳旨揭文學獎徵文訊息,並於國、中小學宣導本土語文教學可利用首揭文學獎歷屆作品集。 三、首揭文學獎徵稿期程自114年9月1日起至10月31日止,活動新聞稿、簡章及海報,請參見附件。另有關旨揭文學獎歷屆得獎作品集,已公布在「教育部語文成果網」(https://language.moe.gov.tw/)—「語文推廣類」—「臺灣本土語言文學獎」單元項下。 ![]() ![]() 瀏覽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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