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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知公益揭弊者保護法於114年7月22日施行,相關資料請參閱附件。

說明:

一、為維護公共利益,法務部廉政署制定《公益揭弊者保護法》並業於114年7月22日施行,以確保公部門及國營事業等泛公務部門的揭弊者能獲得有效保護,並鼓勵不法行為的揭發。

二、本法所稱弊案,非僅限於貪瀆犯罪,尚包含違反政府採購法、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性別平等教育法、性別平等工作法及勞動法規等諸多與公益相關之法規(具體範圍詳見公益揭弊者保護法第3 條)

三、相關資訊請參閱https://www.aac.moj.gov.tw/法務部廉政署網頁/肅貪業務專區/揭弊者保護專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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