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校113學年度高三應屆畢業生未達畢業門檻相關事宜
二、若仍缺高一二必修學分,或高一二學年平均不及格、高三重修後學分仍未滿160者:請密切注意教務處公告之「高一二重補修」選課注意事項,務必於時間內完成「足夠學分」的選課並繳交重修費用(所選的課程皆需是「曾修習且不及格」的科目,若「全學年課程」之「學年平均」不及格,但有一「學期成績」及格,則補修「不及格之學期」即可)。 三、若已錯過重補修報名時間,或重補修後仍未修足學分、學年平均仍未及格:請向教務處註冊組申請「修業證書」、「成績單」或「延修」、「重讀」,相關規定如下: 1. 已修畢120學分者:得申請「修業證明書」。 2. 所得學分未達120者:僅能申請「高中歷年成績單」。 3. 多媒體學程學生:已達高中畢業標準,但多媒體專業科目「核心科目」未達30學分或「專業科目」未達40學分或「專題製作不及格」者,可申請「放棄加註專門學程」,所領到的畢業證書和學術學程相同,效力亦為高中畢業。 • 一旦申請「修業證書」或「成績單」,則無法取得高中畢業證書,雖仍可以同等學力升學,但若大學沒畢業,則最高學歷就是國中,請同學慎重考慮。 • 若仍需要高中畢業證書,則申請「延修」或「重讀」,並於7/31前繳交至教務處註冊組辦理。 • 延修可利用學期間和學弟妹一起上課,或暑假回母校上「重修(專班或自學)」,唯高三重修時間為每年六月,可能會和大學上課時間衝堂,同學需慎重考慮。 ![]() 瀏覽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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