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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4學年度第1學期第二階段自主學習申請說明

一、自主學習申請對象:高二同學於彈性學習時間內皆可提出申請。
二、自主學習申請時間:至10/17(五),逾時不候。
三、自主學習申請:
1.採個人或團體(至多5人)方式,進行專題、議題或創新實作,且須繳交成果報告並發表展示。
2.申請個人/小組自主學習時,必須填寫申請計劃書,撰述學習內容與進度安排,並自行尋找指導老師,經審核通過方可進行。(申請書詳見學校網站-教務處法令規章-教學組課程-彈性學習時間自主學習計畫書,完成附件4-1)
3.計畫未通過者,彈性學習時間則進行學校微課程選修。
四、自主學習結果公告:預計10/27(一)前於教務處走廊公告審核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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