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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務處

<p>高餐附中防制霸凌電話:07-8060705轉126,07-8060795</p>
<p>高餐附中反霸凌信箱:bully@kmhjh.kh.edu.tw</p>
<p>高雄市政府教育局24小時免付費反霸凌申訴專線0800-775-885</p>
<p>教育部防制校園霸凌專線:0800-200-885</p>
<p>教育部防制校園霸凌專區網頁(https://csrc.edu.tw/bully/)</p>
<p><img alt="" src="/ezfiles/0/1000/img/1/326971163.jpg" style="width: 600px; height: 435px;" /></p>
<p><img alt="" src="/ezfiles/0/1000/img/18/208244370.jpg" style="width: 600px; height: 800px;" /></p>
<p><img alt="" src="/ezfiles/0/1000/img/18/1(1).jpg" style="width: 600px; height: 849px;" /></p>

「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及「道路交通安全規則」已明定有關電動自行車不得擅自增、減、變更電子控制裝置或原有規格、最大行駛速率及駕駛人應配戴安全帽等相關規定。

交通安全評鑑專區

✪ 112學年度交通安全教育實地訪視簡報

✪ 國立高餐大附中-自評表

✪ 國立高餐大附中-其他資料

✪ 國立高餐大附中-學校基本資料與周邊環境簡介

一、高雄市教育局115年7月8日高市教中字第11534817800號函(計達)暨依據本市115年度「友善校園園學生事務與輔導工作計畫辦理。
二、為落實學校人權教育,本局持續舉辦國民中小學人權教育宣導學藝競賽活動,鼓勵學生運用海報或漫畫創作競...
115年10月菜單 [ 2026-09-22 ]
 
一、依據本署「114至115學年度校園菸檳危害防制教育介入輔導計畫」及國立陽明交通大學115年9月8日陽明交大護臨字第1150037597號函辦理。
二、為鼓勵學生藉由活潑創新短片,自主倡議,推廣擴散菸檳危害防制理念,使反菸、拒檳態度融入行為,辦理「影爆倡議」短片競賽活動,實施計畫如附件,報名網址https://nonsmkbnut99.pse.is/9kfyfz,收件截止日期116年4月20日。
三、檢送「115學年度校園菸檳危害防制教育『影爆倡議』短片競賽實施計畫」1份。
四、請直轄市政府教育局及各縣市政府轉知所主管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加強宣傳,鼓勵學生踴躍報名參加。
一、鑑於衛生福利部國民健康署《菸害防制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預計將持有電子煙納入行政罰,修法通過後,使用或持有電子煙將處新臺幣3萬元至10萬元罰鍰。
二、為鼓勵民眾於修法前主動清空手邊違禁品,衛生福利部國民健康署已啟動電子煙回收機制,提供民...
一、鑑於衛生福利部國民健康署《菸害防制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預計將持有電子煙納入行政罰,修法通過後,使用或持有電子煙將處新臺幣3萬元至10萬元罰鍰。
二、為鼓勵民眾於修法前主動清空手邊違禁品,衛生福利部國民健康署已啟動電子煙回收機制,提供民...
一、旨揭活動透過競技與團隊合作方式,寓教於樂,提升學生拒毒、防詐知能與警覺,培養自我保護與危機應變能力,並融入全民國防教育,強化守護家園責任感,營造安全正向校園氛圍。
二、活動日期:115年10月23日(星期五)上午8時30分至12時30分...
台灣展翅協會辦理「2026年防制兒少性剝削國際研討會」
說明:
一、活動日期:2026年10月13日(二)。
二、活動地點:財團法人張榮發基金會國際會議中心801(台北市中正區中山南路11號)。
三、本研討會採網路報名制,報名至9月23日(三)截止;表單連結為:https://forms.gle/xLcZpbGCUghmWzv18。
四、詳細議程請見附件簡章,如有任何問題請聯繫:台灣展翅協會 林專員。
一、依教育部115年8月28日臺教學(三)字第1150087615A號函辦理。 二、為推廣性別平等觀念,行政院推出6款網路性別平等問答遊戲:配配看(國小組)、快問快答(國小、國中組)、開心牧場(國中組)、九宮格(高中大專組)、情境問答(高中大專組)、選選看(社會長青組),以寓教於樂方式讓學生及社會大眾更加瞭解性別平等觀念。 三、活動內容如下: (一)參加對象:一般民眾及國民中(小)學、高中(職)、大專院校學生。 (二)活動開放期間:即日起開放自由參與(本年度不辦理抽獎活動)。 (三)遊戲方式:進入活動網站點選「上課囉Go」,選擇遊戲項目後即可開始答題。 四、活動網站請搜尋「性平小學堂」或參考以下網頁連結: https://www.gender.ey.gov.tw/School/。
115年8-9月菜單 [ 2026-08-31 ]
 
保障校園性別事件申請人、被害人及行為人(以下簡稱 當事人)之救濟權益
一、為推動全民國防多元體驗教育暨防制學生藥物濫用,創造體驗式學習情境,以激發青少年冒險挑戰精神,鍛鍊強健體魄,建立健康身心,爰辦理旨揭活動。
二、課程相關資訊如下:
(一)參加對象:本局轄屬高中職校丶國中三年級(含)以上在學學生(因應體驗活...
2026聯大八甲馬拉松 [ 2026-08-25 ]
「2026聯大八甲馬拉松」詳情請見附件
一、依教育部115年7月27日臺教學(二)字第1152802753號函辦理。
二、旨揭實施計畫相關資訊摘述如次:
(一)表揚對象:推展學校人權及轉型正義教育具有顯著貢獻之自然人、學校、機構、依法立案之法人或團體。
(二)參獎者應具下列條件之一:
1、從事人權及轉型正義教育之傳播、推廣,對促進大眾思辨有具體長遠影響。
2、從事人權及轉型正義教育論述、調查、研究或出版,有創新卓見。
3、開設或辦理人權及轉型正義教育相關課程、教學、教材或著作,提升師生相關知能著有成效。
4、建置、維護、開放或活化人權及轉型正義教育相關設施,或於推廣人權及轉型正義教育影響深遠。
(三)表揚獎項及名額:
1、終身奉獻獎:1名,獲獎者由教育部頒發獎座1座、獎狀1幀及獎金30萬元。
2、團體獎:10名,獲獎者由教育部頒發獎座1座、獎狀1幀及獎金20萬元。
3、個人獎:10名,獲獎者由教育部頒發獎座1座、獎狀1幀及獎金5萬元。
(四)資料繳交方式及期程:請於115年10月30日(星期五)前,寄至教育部委辦學校國立臺北藝術大學(轉型正義教育多元推動專案辦公室,112301臺北市北投區學園路1號),始完成自薦或推薦(詳細內容請參閱附件實施計畫)。
(五)評選方式:由教育部邀請專家、學者及有關機關代表組成評選小組,以書面審查方式為原則進行評選;必要時,得進行面談、簡報或實地查核。
三、旨揭實施計畫聯絡人:
(一)國立臺北藝術大學(轉型正義教育多元推動專案辦公室)鍾岳珊小姐,連絡電話(02)2896-1000分機2907
(二)教育部承辦人洪詩婷專員,連絡電話(02)7736-7806。
四、檢附教育部函文及旨揭實施計畫(含申請表件)各1份。
一、依教育部115年7月27日臺教技(二)字第1150073652A號函辦理。
二、請參看附件。
一、續本部115年5月21日臺教學(三)字第1152801749號函(諒達)辦理。
二、為鼓勵學生透過短影音及海報創作,關注數位/網路性別暴力防治議題,培養性別平等意識及數位公民素養,本活動提供優渥獎金。為避免學生錯失參賽機會,請貴校協助再次透過校內公告、網站、社群媒體、電子看板、班級群組或其他適當宣導管道轉知師生,鼓勵學生踴躍報名參賽。
三、本活動相關事宜,可參考本活動官網(https://deosop.webnode.tw/),或洽詢劉小姐,電話:06-2631841(聯絡時間為周一至周五,下午1時30分至晚上8時)。
一、依據教育部115年7月27日臺教學(二)字第1152802753號函辦理。
二、為獎勵及表揚對推展學校人權及轉型正義教育具有顯著貢獻之自然人、機構、學校、依法立案之法人或團體,特訂定「教育部表揚人權及轉型正義教育推展貢獻獎」實施計畫,期透過公開表揚及獎勵,肯定各界推動人權及轉型正義教育之成果,深化民主、人權與法治價值,以落實民主深化與世代傳承,重點說明如下:
(一)表揚對象:推展學校人權及轉型正義教育具有顯著貢獻之自然人、學校、機構、依法立案之法人或團體。
(二)參獎者應具下列條件之一:
1、從事人權及轉型正義教育之傳播、推廣,對促進大眾思辨有具體長遠影響。
2、從事人權及轉型正義教育論述、調查、研究或出版,有創新卓見。
3、開設或辦理人權及轉型正義教育相關課程、教學、教材或著作,提升師生相關知能著有成效。
4、建置、維護、開放或活化人權及轉型正義教育相關設施,或於推廣人權及轉型正義教育影響深遠。
(三)表揚獎項及名額:
1、終身奉獻獎:1名,獲獎者由教育部頒發獎座1座、獎狀1 幀及獎金30萬元。
2、團體獎:10名,獲獎者由教育部頒發獎座1座、獎狀1幀及獎金20萬元。
3、個人獎:10名,獲獎者由教育部頒發獎座1座、獎狀1幀及獎金5萬元。
(四)資料繳交及期程:請於115年10月30日(星期五)前,寄至教育部委辦學校國立臺北藝術大學(轉型正義教育多元推動專案辦公室)(112301臺北市北投區學園路1號),始完成自薦或推薦(詳細內容請參閱附件實施計畫)。
(五)評選方式:由教育部邀請專家、學者及有關機關代表組成評選小組,以書面審查方式為原則進行評選;必要時,得進行面談、簡報或實地查核。
三、如對本案有相關疑問,請逕洽國立臺北藝術大學(轉型正義教育多元推動專案辦公室)鍾岳珊小姐,聯絡電話(02) 2896-1000分機2907或教育部承辦人洪詩婷專員(02)7736-7806。
近期新興毒品常偽裝為電子煙彈(如摻入「依托咪酯」,俗稱喪屍煙彈),對青少年身心健康危害甚鉅,施用後可能衍生交通事故等公共安全風險,亟需加強宣導防範。
一、依據本市115年度「友善校園園學生事務與輔導工作計畫辦理。
二、為落實學校人權教育,本局持續舉辦國民中小學人權教育宣導學藝競賽活動,鼓勵學生運用海報或漫畫創作競賽歷程,激發其對人權議題之關懷與行動。
三、旨揭人權教育宣導學生學藝競賽內容摘要如下:
(一)比賽主題:依據國際青少年人權30條指標(附件1),擇一指標進行創作。
(二)比賽項目
1、海報創作。
2、四格漫畫。
(三)比賽規範
1、海報創作
(1)比賽組別:國小低、中、高年級、國中組。
(2)參加對象:本市國小及國中學生。
(3)作品規格:畫紙大小為四開規格。
2、四格漫畫
(1)比賽組別:國小低、中、高年級、國中組。
(2)參加對象:本市國小及國中學生。
(3)作品規格:畫紙大小為四開規格。
(四)獎勵
1、各組分別擇優錄取特優獎5名、佳作獎10名,獲獎名額得視參加人數及作品酌予增減。
2、特優獎指導教師1人敘嘉獎乙次。
(五)參賽相關資料及作品送件方式請詳閱實施計畫,送件日期自115年9月30日(星期三)起至10月14日(星期三)止,送件地點為桂林國小學務處(81274高雄市小港區桂陽路390號)。
四、本活動如有相關問題,請逕洽桂林國小學務主任楊坤錡(07-7910766轉721)或活動組長何娟(07-7910766轉722)。
一、依教育部115年5月6日臺教學(五)字第1150044106號函轉國土署115年4月27日國署住字第1151078876號函辦理。
二、依據國土署114年9月5日公告本專案計畫作業規定第5點第1項第1款規定:「申請本專案計畫租金補貼之房屋,應符合下列各款規定,不符合者,地方主辦機關應予駁回:(一)具房屋稅籍且已保存登記或已取得建築物合法證明文件之建築物,並應符合下列各目規定之一......」及同點第2項規定:「本專案計畫114年核定租金補貼,以同一租賃地址帶入本專案計畫115年度申請案者,得不受第1項第1款規定之限制。但於補貼期間變更其租賃地址者,其租賃房屋應符合第1項第1款規定。」
三、上開規定意即自115年度起,申請本專案計畫之租賃房屋,應具有房屋稅籍及建物保存登記(或已取得建築物合法證明文件),頂加樓層等未保存登記建物則不得再申請本專案計畫;若於114年度已核定在案之本專案計畫租金補貼戶,經舊案帶入至115年度審查合格者,最長可於同址續領補貼至115年12月31日。
四、因期末將屆,為利尋覓新學期租屋之學生查詢建物資料及提供包租代管資訊,國土署已於本專案計畫申請頁面(https://has.nlma.gov.tw/house300e/)建置相關連結,請貴校善用各項集會、賃居生座談、校外賃居關懷訪視等場合加強宣導,轉達學生周知,以利租屋學生選擇更安全、有保障之租屋標的之參考。
五、檢附國土署函文,相關資訊同步公告於教育部賃居服務資訊網供參。
一、為提升家長對新興毒品依託咪酯之認識與警覺,本局特製作文宣品兩式,期能透過多元管道加強宣導。
二、請學校積極運用親師聯絡簿或班親會及其他適切宣導場合,協助推廣。
三、隨函檢附文宣品電子檔,請參酌運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