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城鎮韌性(防空)演習實施計畫及時間修正案

一、依教育部114年5月7日臺教學(六)字第1140047595號函轉全動署後備指揮部114年5月1日全後動全字第1140013288號函及114年5月2日臺教學(六)字第1140046582號函轉全動署後備指揮部114年4月29日全後動全字第1140012948號函辦理。
二、旨揭東部及外(離)島演習當日10時至10時30分實施30分鐘警報傳遞與發放、疏散避難、交通及其他必要管制等實作演練,續於防空警報解除後,10時30分至11時30分實施60分鐘 「救濟站」災民轉移收容、「急救站」傷患現場醫療處理及戰災搶救(災害救援)等實作演練。
三、請各校配合所在地縣市政府策劃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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