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市政府教育局「113學年度國民中學學生原住民族語歌謠比賽」實施計畫

一、依據本市113學年度國民中小學本土教育整體推動計畫辦理。
二、旨揭競賽相關事項簡述如下,詳細資訊請參閱實施計畫:
(一)比賽時間:113年10月25日(星期五)上午8時至中午12時30分。
(二)辦理地點:本市翠屏國民中小學地下二樓禮堂。(楠梓區翠屏路135號)。
(三)比賽項目:
1、個人項目:分為甲組、乙組。
2、團體項目:分為甲組、乙組。
(四)參加對象:由本市公私立國民中學(含完全中學國中部)組隊參加。
(五)報名時間及方式:即日起至113年10月9日(星期三)止,請逕至報名網頁完成報名(網址:https://www.beclass.com/rid=284d827662735e214f43),另請將紙本報名表及每名參賽學生之錄影錄音授權書(法定代理人版)以公文交換或郵寄至翠屏國中小(國中部)學務處吳迎傑組長,電話:(07)3683018轉122。
三、參加旨案比賽之偏鄉學校(不含非山非市)得依本局交通車開口契約申請安排交通車(詳派車單),其搭乘對象以參與比賽之師生為主,另考量特教生需有陪同或協助人員以輔助其需求,其陪同人員亦可納入搭乘對象,由貴校於用車日兩週前填具開口契約派車單申請派車。
四、請原住民族地區及原住民重點學校鼓勵學生踴躍參賽。
五、請貴校惠予參加學生於比賽是日公假登記;各校帶隊老師1名及承辦學校工作人員給予公(差)假登記及課務派代,派代費用由學校用人費用項下支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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