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關教育部各級學校申請外籍教師聘僱許可申請審核系統之帳號控管及資通安全維護,敬請同仁配合辦理
說明:
一、依教育部112年6月17日臺教高(五)字第1122201784號函辦理。
二、請依教育部資安規定,每90天主動變更不重複密碼,設定高強度密碼避免遭有心人士暴力破解;無使用需求或6個月以上未使用之帳號應主動回報系統管理員進行帳號停用或撤銷,避免帳號成為防護弱點,以降低資安風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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