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知教育部再次重申少年偏差行為預防及輔導,請確依「少年偏差行為預防及輔導轉銜流程圖」辦理

依據內政部110年4月15日內授警字第1100878236號函,暨本部110年4月20日臺教授國字第1100046841A號函(諒達)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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