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協助同仁解決子女托育問題,本校與合法立案之托育服務機構簽署特約,112年度簽約2家幼兒園托育服務機構。
本校教職員子女特約托育服務方案相關事項如下:
優惠對象及方式:(1)優惠對象為本校教職員。(2)憑識別證或在職證明等文件,可享優惠。
本方案僅提供優惠資訊予本校教職員自由參考運用,不經手任何金錢,亦不收取任何財物回饋。
托育機購合作期間自112年8月1日起至特約期滿為止。
本校特約托育服務機構名單及優惠措施一覽表如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