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111年11月25日總處給字第11140020791號函辦理。
二、本方案辦理期間自112年1月1日起至114年12月31日止,有關本方案需求說明、特約醫療機構及其規劃之健檢方案相關資訊,請逕至人事行政總處「公務福利e化平台—公教健檢專區」查詢。
特約醫療機構查詢網址:https://www.dgpa.gov.tw/eserver/submenu?uid=4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