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知有關各國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職員116年2月1日退休生效之申請案件,請參閱。
如有符合退休條件且有退休意願之教師同仁,請於115年10月1日前備妥相關文件送交人事室,俾憑辦理後續申請事宜。
國教署函.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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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休檢證通知1160201-公告.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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