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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明:
一、115學年度公立高級中等學校教師介聘作業訂於115年1月20日(星期二)至1月28日(星期三)下午5時開放上網填報資料,請有意願申請介聘之高中部教師,依下列附件1說明辦理。
介聘報名網址:https://gepin.k12ea.gov.tw
二、依國立高級中等學校教師介聘辦法第17條:經達成介聘之教師,由新任教學校校長直接聘任,未在規定期限內報到者,10年內不得再提出申請介聘,並依公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師成績考核辦法等相關規定議處。請有意願參加之教師務必審慎選填志願學校,並按規定時程將相關表件交回人事室。
三、另依教育部114年9月19日臺教人(二)字第1140085902號函有關「教育部主管法令進用之專任教育人員常態化、制度化之查核作業說明」規定,有關公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專任教育人員,應於其參加甄選(介聘)前辦理查核,不配合查核者,不得參加甄選(介聘);依上開規定,申請介聘教師於申請介聘前應填具「擬任(現職)人員在中國大陸設有戶籍、領用中國大陸護照、身分證、定居證或居住證情形具結書」。(此項具結書為115年度新增,人事室審核完成並列印申請表後,請申請人於介聘申請表內簽名具結。)
四、檢附相關說明請參閱。(附件之說明及審查標準表請務必詳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