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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明:
自115年1月1日起,公務人員每人每年學習時數規定仍聚焦於與業務相關之學習活動,又業務相關學習時數仍維持20小時,其內涵如下:
一、其中10小時必須完成人工智慧、法定訓練及民主治理價值等課程:
(一)人工智慧(3小時)。
(二)法定訓練及民主治理價值課程(7小時):環境教育、性別平等、廉政與服務倫理、人權教育、轉型正義、行政中立、多元族群文化、公民參與等。
二、另學校需配合環境教育法、性別平等教育白皮書2.0、國教署政風室來函,請優先完成「環境教育4小時、性別平等教育3小時、廉政與服務倫理1小時」。
三、其餘10小時由公務人員自行選讀與業務相關之課程。
備註:
1、人工智慧(3小時,課程類別代碼540至546)。
2、法定訓練及民主治理價值課程7小時,其課程包括:
環境教育(課程類別代碼337至345、267、268、336、278)、性別平等(課程類別代碼386至413、516、517、531至536)、廉政與服務倫理(課程類別代碼502)、人權教育(課程類別代碼503)、轉型正義(課程類別代碼530)、行政中立(課程類別代碼7)、多元族群文化(課程類別代碼504)、公民參與(課程類別代碼505)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