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知「教師請假規則」,業經教育部於中華民國114年10月8日 以臺教人(三)字第1144203364A號令修正發布,請參閱附件。
說明:
一、本規則除第8條及第9條自中華民國114年8月1日施行外,自114年10月10日施行。
二、修正重點請參考修正總說明,如附件。
國教署函.pdf
144.3KBy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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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函_發布令函.pdf
290.01KBy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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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師請假規則.pdf
192.04KBy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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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師請假規則修正條文.odt
33.74KBy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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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師請假規則修正總說明_1141008.pdf
272.96KBy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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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師請假規則修正條文對照表_1141008.PDF
234.88KBy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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