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知紀念日及節日實施條例業奉總統114年5月28日華總一義字第11400053171號令公布,請參閱附件。

增訂小年夜(農曆除夕前一日)、勞動節(5月1日)、教師節(9月28日)、臺灣光復暨金門古寧頭大捷紀念日(10月25日)及行憲紀念日(12月25日)計5個放假日,並自總統公布日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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